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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胜高中征集校歌启示
得胜高中征集校歌启示 (经2015年1月13日得胜高中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) 为实施素质教育,全面培养人才,体现得胜高中办学特色,面向得胜高中(在任和离退休)教师、历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征集学校校歌(歌词、歌谱),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与。 一、征集要求: 1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社会正能量,体现学校办学特色,体现学校发展历程和师生风采; 2、词曲具有鼓舞师生士气作用; 3、可以同时创作校歌词曲,也可以只作词或作曲; 注:严禁抄袭他人词曲,严禁抄袭他人作品。如有涉及违法违规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创作者负全责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二、征稿时间:2015年1月6日——2016年12月31日 三、征集程序: 1、应征人将所创作的词曲稿件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到得胜高中校办,电话:87211252;邮箱:deshenggaozhong@126.com; 2、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,对应征作品进行科学、严格的评审,并将差额评审结果在全校师生范围内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; 3、学校综合广大师生对于差额评审结果的意见与建议,确定一幅拟定作品(词、曲各一或词、曲合一),经与创作人进行沟通后确定是否对其进行修改;一旦协商完成、确定采用,学校将与创作者签订稿件使用协议; 4、词曲一旦被学校采用,学校将对词曲作者进行一定的酬谢。词曲版权将归学校所有,学校在公布、使用时须注明词曲作者姓名。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高级中学 2014.1.6 发布时间: 2016-03-10 10:54:33 [ 返回 ] |